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唐办字〔2010〕14号)精神,结合省总工会工作部署,本着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我市广大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和幸福指数的原则,使我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健康唐山、幸福人民”行动,结合工会工作实际,贯彻省总《关于在全省开展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精神,通过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筹措互助资金,建立互助制度,完善我市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缓解职工医疗负担,提高广大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建设作贡献。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是我市职工团结互助、扶贫帮困的一项公益性活动,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健康唐山、幸福人民”行动、弘扬新唐山人文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弘扬工人阶级助人为乐光荣传统、充分展示文明城市职工高尚情操的具体体现。通过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建立“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医疗互助体系,为广大职工再构筑一条医疗保障线,帮助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减轻医疗负担。也是各级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对维护职工队伍稳定进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各级工会组织宣传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医疗互助活动,按时完成40万人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目标任务。
为加强对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工作的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市成立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委员会和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互助金监督审查委员会。市总工会成立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服务中心。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设立办事处、代办点,选配代办员,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各单位要及时召开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真正了解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实施步骤,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确保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顺利开展。
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必须赢得党政的重视和广大职工的支持。各单位要及时将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开展工作的措施和打算向本级党政汇报,积极赢得党政在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同时,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信息、政策、技术、资金上的支持,为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各种宣传阵地,依托社会主流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介绍。要注意抓住医疗互助活动的特点,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挂图、宣传册、明白纸等,大力宣传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 的互助意识,大力宣传“博爱、奉献”的道德风尚,大力宣传工会组织无偿服务的工作理念,大力宣传互助活动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活动开展起来后还要注意利用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努力使广大职工理解并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
为确保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总利用二天的时间对办事处、代办点的工作人员(代办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要求,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重点内容,实施过程中的工作流程、各种表格的填写及要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保的特点等。各单位也要搞好本级办事处、代办点、代办员的培训工作,把开展医疗互助活动的基础砸实。
我市首期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调动广大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积极性。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抓好互助金的收缴工作。要区别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特点,分类排队,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不折不扣的确保完成。第三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登记造册,整理汇总资料,建立档案。第四阶段,5月1日正式启动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监督,积极稳步推进,把这项惠及职工的好事办好、善事做实。
为确保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目标任务的完成并顺利实施,市总工会将组成10个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工会工作年度评比中一票否决的工作。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在开展医疗互助活动中的组织建立情况;办事处、代办点的建立和代办员的配备情况;召开动员大会情况;完成目标任务所制定的方案、计划、采取的措施;工作人员的培训情况;互助金的收缴情况;完成目标任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及措施。各单位也要结合各自的实际,组成督导组对所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市总工会将在医疗互助活动正式运行之后,适时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按照超额数量的多少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可按照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给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实施奖励,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主要领导及组织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再增加50%的奖励,费用从本单位工会经费结余中列支。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工会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从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人民群众幸福之都、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幸福指数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组织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作为工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党政分忧、为职工解难,履行维护职能、建设维权机制、构筑维权平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并不断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通过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建立“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医疗互助体系,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风尚,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进而实现共建共享。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目标任务完成.
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把开展好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细致谋划、科学安排、亲自部署、督导、检查,用自身的行动影响和带动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工作。同时,要注重发挥班子成员和工会干部的作用,建立目标责任制,举全会之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财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选好配齐专职工作人员,保障经费、物资按时到位,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确保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顺利运行。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全市统筹、市级调控、分级管理、多层服务”的运行模式,精心组织,严密安排,认真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要制定严密的制度、严加管理、严格执行,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的工作格局,特别是互助资金一定要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除用于互助活动补助外,任何人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督检查体系,定期对互助金的收支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万无一失。同时,各单位要接受上级、同级工会经审会和市活动经费监审会的审计监督。每个活动期结束,都要通过一定方式,将互助金收支情况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保证公开、透明、公正,使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顺利开展,正常运行。